十里堡镇派出所违规发放购物卡、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十里堡镇派出所于“五一”、“十一”节前分两次向民警发放购物卡共43000元;7月,组织民警以每人3500元的标准外出旅游,共计花费91000元。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时任十里堡镇派出所所长曾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十里堡镇派出所政委来景武党内警告处分。
遥桥峪水库管理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遥桥峪水库管理处使用所属单位雾灵湖度假村的营业收入,违规为遥桥峪水库管理处干部、职工发放补助共140030元。经县水务局机关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时任遥桥峪水库管理处主任郑凤义党内警告处分。
县政府办司机聂贵庆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县政府办司机聂贵庆多次违规驾驶公车接送孩子上下学,造成不良影响。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聂贵庆党内警告处分。
“五一”节即将来临,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不懈贯彻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十九条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不越“红线”,坚决防止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生。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加大查处力度。今年,将把纠正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切实形成改进作风的长效化机制,确保作风建设新常态在密云县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