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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石塘镇
2023-12-18 08:53:54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谋求发展新步伐
——
打造土地流转新模式 拓宽壮村富民新渠道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
石塘镇
淮安市
淮安区石塘镇素有
“淮上江南”之美誉,曾因“一队五组”而闻名全国。现在的江苏省
淮安市
淮安区石塘镇是由原马甸镇、建淮乡
2018年7月31日优化成立,坐落于京杭大运河与苏北灌溉总渠交汇处,与淮安主城区南门大街相连,水、陆、空交通也十分便捷,受淮安高铁枢纽站、淮安涟水机场、江苏国信产业园等辐射,区位优势明显,发展优势显著;京沪高速淮安东出入口、徐宿淮盐高速马甸连接线、233国道、省道淮江路和淮阜路穿境而过,为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利保障。全镇总人口7.0538万,辖18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区域面积69平方公里。
曾
荣获
“全国生态文化旅游镇”、“ 美丽中国绿色发展优秀乡镇”、“江苏省产业集聚十佳小镇”、“江苏省基层党员冬训工作示范镇”,荣膺“2019中国乡村振兴发展示范镇”、“2019中国建设美丽乡村典范镇”,获2018年度、2019年度全区科学跨越发展考核一等奖、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
实施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实现壮村富民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
石塘
镇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拓宽壮村富民渠道,加快土地流转步伐,鼓励和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引导农户以承包地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探索了一条符合我镇实际的土地流转新模式,实现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的目标。
一、
坚持把土地流转工作作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前提
我镇地处主城区南郊,随着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外出打工人员的增加,大部分农户已不再种田,不少土地以低价格流向种田大户手中,而我镇大部分村(居)属于
“无资源、无资产、无资金”的“三无”村(居),村级集体经济十分薄弱。为有效拓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的渠道,镇党委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因势利导,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把加快土地流转成立股份制合作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渠道、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推进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措施来抓。把土地流转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地加以推进。
在乡镇布局优化之前,北片土地流转工作尚未启动,本着
“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今年我镇按照北片每个村(居)至少流转200亩,南片每个村(村)至少流转500亩的要求,经过宣传发动和行政推动,目前已流转到位4950亩,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把规范管理作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键
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中,我镇始终把党的领导放在首位,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建设贯穿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村(居)党组织、党员干部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中作用。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打造了
“村集体流转、合作社运作、‘保底收益+二次分红’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和农民增收”的新模式。
根据我镇实际和土地流转规模的需要,目前我镇已成立
20家集体股份制土地合作社。为了规范合作社的运作管理,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督查指导,规范合作社运行行为,确保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健康、平稳、有序推进。一是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合同的管理。按照群众自愿、依法依规的要求,制定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所有组建的合作社必须有正规的注册手续。有完备的制度和章程,有单独的办公场所和档案室。按照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实行全镇统一的土地补偿价格每亩1000元,让利于民,让群众在土地流转中得到实惠。二是加强对合作社的管理,合作社实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账务统一进入镇核算中心,防止财务不清、体外循环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对合作社干部队伍建设。镇党委政府从提高干部积极性、解决干部后顾之忧出发,明确合作社和村(居)党总支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作社董事长可以由现任党总支书记兼任,待书记到龄退休后可担任专职的董事长,也可以由已经退下来的党总支书记任董事长。村(居)干部退下来后可以进入合作社任职。
三、坚持把引导服务作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障
为了消除干群顾虑心理,镇党委政府从传统的稻麦种植入手,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提升干群的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017年我们在靖大庄居开展试点工作,靖大庄居当年流转土地300亩,种植水稻和小麦两季,其中:三麦产量为450公斤,三麦收入29.7万元;当年水稻产量为650公斤,水稻收入48.75万元;总收入78.45万元,支出用工成本15.6万元,其它成本43.95万元,实际纯收入18.9万元。2017年底我们在靖大庄居召开现场会,推广成功做法,其他村(居)从靖大庄居的做法得到启发,纷纷行动起来,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推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的开展,镇专门组建了农机合作社,投资
160万元建设育秧中心,拥有育秧大棚4500平方米,配套两条育秧流水线;投资150万元,建设700平方米的烘干中心,投资175万元建设农技服务中心,拥有各类大型机械26台套;投资43万元建设配电设备,电磅地秤等附属设施,为合作社提供农机全程机械化服务。同时镇各职能部门都能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镇农技部门为合作社提供技术、植保等技术服务;镇农经部门为合作社提供土地流转政策法规宣传、土地流转合同等服务;镇核算中心为使用社提供财务管理服务;镇财政部门为合作社提供融资服务。
四、坚持把技术推广作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支撑
我们把技术推广作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的内在动力,不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效益。今年,我们按照区委
“党建引领、一点五试”提质扩面的要求,投入395万元在靖大庄居、十五里桥村、马涵洞居等四个村居推广稻虾共生技术1130亩,3月份我们组织人员赴盱眙、金湖等地参观学习,同时聘请南京农业大学专家开展了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今年可实现收入360万元。
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我镇在加快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方面走出了一条新路子。但仍然存在:一是土地流转规模不大,产业项目单一,组织化程度不高,资金扶持不够,技术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头戏,花大力气、下大功夫,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确保所有村(居)实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全覆盖。
一是进一步加快土地流转步伐。
按照全覆盖的工作要求,今后我们将逐步引导群众,将土地流转到合作社,合作社将优先吸纳本村居群众到合作社就业,实现集体增收、群众致富。
二是进一步加快技术推广
。我们将大力推广
“稻虾共生”技术和“蓝莓1号”新品种,对水系比较好的、适宜稻虾共生的村居推广稻虾共生的技术。对不具备稻虾共生水系的村居,推广“蓝莓1号”新品种。同时组建蓝莓合作社,优先吸纳一期农房搬迁户就地就近就业,使他们搬得出、安置好、能致富。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我们将出台扶持政策,村(居)每集中连片流转
200亩给予奖扶资金8万元。对于经济薄弱的村,镇财政给予垫付土地流转补偿资金,待合作社收益后归还。同时,镇农机合作社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程无偿服务。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我镇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乡村振兴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以
“生态文明强基、产业提质富民、商创并举兴镇、和谐发展固本”的总体定位和思路,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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