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归我管”这句话曾出现在多起热点事件中,成为百姓最不喜欢听到的回答之一。貌似谁的“不管”都有理,那么“不归我管”,到底归谁管?这样的“不归我管”,置市民举报于何地?置为民服务于何地?置群众利益于何地?
据报道,除了湖边20米处的违建外,近年来西流湖还面临着多重困境。水体的污染导致西流湖先后爆发死鱼潮、绿藻潮,而偷排污水入湖等报道也多次见诸报端。没出事时,一起共享西流湖的丰富资源,比如周边建设、维护资金,等等。出了事,就有无数个理由来解释这“不归我管”。西流湖之所以连连出状况,恐怕与这种“不归我管”意识不无关系。
退一步说,如果确实碰到了非权责所及的事,该怎么办?即使不归自己管,工作人员也有责任帮助群众找到归口管的部门,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一句“不归我管”就不关己事。正如此事中的几家单位,虽然均称不归我管,但既然涉及自身职责,那么就应明确自身责任,即使证明不是自家事,也应积极向主管部门沟通、上报,让问题可以更快更好地得到解决,给百姓一个说法,而不是让百姓在“不归我管”中迷茫无助。而上级部门也应有所作为,积极协调各部门力量,尽快解决问题,还百姓一个安宁的环境。
诚然,我们的社会在不断发展进步中,免不了出现一些监管的真空地带。但这不能成为政府部门推卸责任、失职渎职的借口。说到底,能否做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很多时候就看如何处理那些“不归我管”的问题。只有在明确权责的基础上,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才能变“不归我管”为“你我共管”,少说出一些“不归我管”的荒唐话。(王琦)